我校近日起对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和统考生)进行体检和政审工作,请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以下工作:
政审:自行下载
政审表.doc,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党组织公章。政审单位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请到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办理政审事宜,应届毕业生的政审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体检:请下载
体检表.pdf。按照上级相关体检要求,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去当地三甲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校后我校将统一进行复检,对弄虚作假、隐瞒疾患者均视为体检不合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提交提示:以上两类材料递交前,须先行扫描或拍照,4月26日(星期一)前发送至拟录取学院邮箱(见附件),由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同版本的纸质材料开学报到时递交,请考生妥善保管,弄虚作假或遗失后果自负。
附件: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